法令強制需會計師簽證情況(財務簽證、稅務簽證、資本簽證)


一、法令強制需會計師財務簽證之情況(任一即要)

()資本額達新臺幣3,000萬元
公司資本額達一定數額以上或未達一定數額而達一定規模者,其財務報表,應先經會計師查核簽證;其一定數額、規模及簽證之規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但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證券主管機關另有規定者,不適用之。
經濟部公告:中華民國107118日經商字第10702425340
主旨:訂定「公司法第二十條第二項之公司資本額一定數額及一定規模」,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一月一日生效。
依據:「公司法」第二十條第二項。
公告事項:
一、公司法第二十條第二項所稱公司資本額達一定數額以上者,係指財務報導期間結束日,實收資本額達新臺幣三千萬元以上之公司,其財務報表,應先經會計師查核簽證後,提請股東同意或股東常會承認。
二、公司法第二十條第二項所稱公司資本額未達一定數額而達一定規模者,係指財務報導期間結束日,實收資本額未達新臺幣三千萬元而符合下列兩者之一之公司:
()營業收入淨額達新臺幣一億元。
()參加勞工保險員工人數達一百人。
三、自一百零八年會計年度起,符合前點規定之公司,當年度財務報表應先經會計師查核簽證後,提請股東同意或股東常會承認。
四、關於財務報表非曆年制之公司,其財務報導期間開始日於一百零八年度期間者,為前點所稱之「一百零八年會計年度」。
五、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證券主管機關另有規定者,不適用本公告。
法源依據:公司法第20條第2項、經濟部中華民國107118日經商字第10702425340號公告
罰則:公司法第20條第5
()年度營業收入淨額達新臺幣一億元
法源依據及罰則同上。
()參加勞工保險員工人數達一百人
法源依據及罰則同上。
() 銀行融資金額達新臺幣3,000萬元
辦理本票保證依法須取得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及企業總授信金額達新台幣三千萬元以上者,仍應徵提會計師財務報表查核報告。公開發行公司並應徵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規定之會計師財務報表查核報告(即長式報告),上述報告亦得自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網站或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公開資訊觀測站下載。
法源依據:中華民國銀行公會徵信準則第18
()辦理本票保證
法源依據及罰則同上。
()公開發行以上公司
法源依據:證券交易法第3637條及會計師辦理公開發行公司財務報告查核簽證核准準則等
()私立學校
法源依據:私立學校法53條、學校財團法人及所設立私立學校建立會計制度實施辦法第13(聯合會計事務所2)
罰則:私立學校法80
()教育財團法人資產超過一億或年收超過1,000萬元
法源依據:教育部審查教育事務財團法人設立許可及監督要點第15
()政黨及政治團體
法源依據:政治獻金法第21
()擬參選人(收受金額達新臺幣1,000萬元者)
法源依據:政治獻金法第21
(十一)多層次傳銷事業(資本額達3,000萬或營業額達1億元)
法源依據: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17條第2
(十二)醫療法人
法源依據:醫療法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29

二、法令強制需會計師稅務簽證之情況(任一即要)

()全年營業收入淨額與非營業收入在新臺幣一億元以上
在一定範圍內之營利事業,其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應委託會計師或其他合法代理人查核簽證申報;其辦法由財政部定之。
營利事業之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委託會計師或其他合法代理人查核簽證申報者,得享受本法對使用藍色申報書者所規定之各項獎勵。
下列各營利事業,其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應委託經財政部核准登記為稅務代理人之會計師查核簽證申報:
一、銀行業、信用合作社業、信託投資業、票券金融業、融資性租賃業、證券業 (證券投資顧問業除外) 、期貨業及保險業。
二、公開發行股票之營利事業。
三、依原獎勵投資條例或促進產業升級條例或其他法律規定,經核准享受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之營利事業,其全年營業收入淨額與非營業收入在新臺幣五千萬元以上者。
四、依金融控股公司法或企業併購法或其他法律規定,合併辦理所得稅結算申報之營利事業。
五、不屬於以上四款之營利事業,其全年營業收入淨額與非營業收入在新臺幣壹億元以上者。
法源依據:所得稅法第102條、營利事業委託會計師查核簽證申報所得稅辦法第3
罰則:營利事業委託會計師查核簽證申報所得稅辦法第5
()適用免稅且全年營業收入淨額與非營業收入在新臺幣5,000萬元以上者
法源依據及罰則同上。
()公開發行股票之營利事業
法源依據及罰則同上。
()金融業
銀行業、信用合作社業、信託投資業、票券金融業、融資性租賃業、證券業 (證券投資顧問業除外) 、期貨業及保險業。
法源依據及罰則同上。

三、法令強制需會計師資本額查核簽證之情況:

目前一般公司登記已無最低資本額之限制。
(有些行業設立登記有資本額、組織型態、公司名稱之限制,詳特許業務項目申請單位總表(依單位別))
公司法第7公司申請設立登記之資本額,應經會計師查核簽證;公司應於申請設立登記時或設立登記後三十日內,檢送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文件。
公司申請變更登記之資本額,應先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公司法第9條:公司應收之股款,股東並未實際繳納,而以申請文件表明收足,或股東雖已繳納而於登記後將股款發還股東,或任由股東收回者,公司負責人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二百五十萬元以
下罰金。

同場加映:會計師稅務簽證的優點

()交際費可享受較高的限額優惠(所得稅法第37)
()10年虧損扣除(所得稅法第39)
()次一年度虧損,可自當年度未分配盈餘減除以減輕稅負。(所得稅法第66-9條)
()可申請按月彙總開立統一發票(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15條之1)
()存貨及固定資產報廢可由會計師來監盤報廢(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101條之1及第95條第10)

精訊會計師事務所 2020/01/30